2023-08-30 22:27:40 來源 : 找法網
一、安置房拆遷補償給誰
拆遷安置補償費歸被拆遷人。拆遷安置補償費包括對被征收房屋價值、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的安置、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等一系列損失作出的相關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資料圖】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八條
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二、拆遷補償糾紛起訴需要哪些證據
拆遷補償糾紛起訴需要以下證據:
1.證明原、被告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材料;
2.涉訟房屋拆遷的行政依據;
3.提供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及補充、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等;
4.屬二次性安置的,提供臨遷房屋的狀況證明;已回遷的,提供回遷房屋的狀況證明;
5.支付或領取臨時安置補助費和其他有關費用的憑證;
6.與訴訟請求或當事人的主張相關的其他證據材料。
當事人應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加一,向法院提交證據材料復印件份數。比如,原告提交證據材料,案件有一個被告,應向法院提交證據材料復印件一式兩份;有兩個被告,則提交證據材料復印件一式三份,依次類推。對證據材料原件,當事人應按法院通知或在出庭訴訟時提交。
三、拆遷糾紛找哪個部門
被拆遷人可以向當地政府申請裁決,如果對裁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1.拆遷行政管理部門。找法網提醒您,一般而言,拆遷行政管理部門作出拆遷許可、拆遷決定、拆遷補償裁決等行政行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的,拆遷行政管理部門為被告。
2.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訴訟中,以人民政府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幾種情形:
(1)由人民政府下屬的“拆遷辦公室”充當拆遷人同時又作出許可決定和裁決;
(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臨時性組織,如“拆遷指揮部”等充當拆遷人,同時作出許可決定和裁決;
(3)由政府專門成立的土地儲備中心充當差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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