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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熱點:北京房山聚源計劃申報材料清單(戰略人才+領軍人才)

2023-04-23 20:11:47 來源 : 本地寶

房山區“聚源計劃”人才申報所需附件材料清單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一、戰略人才

1.《房山區“聚源計劃”人才申報書(戰略人才)》及匯總表;

2.個人資質證明(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

3.所獲國內外榮譽證書復印件或獎項證明;

4.知識產權權屬證明(獲得的專利等)復印件;

5.曾在國內外知名大學、科研機構、國家級技術創新平臺任職的證明復印件;

6.與所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復印件;

7.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8.經第三方審計的上年度企業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9.市場監管局備案的企業章程復印件。

二、領軍人才

1. 科技創業領軍人才

(1)《房山區“聚源計劃”人才申報書(科技創業領軍人才)》及匯總表;

(2)個人資質證明(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

(3)所獲國內外榮譽證書或獎項證明復印件;

(4)知識產權權屬證明(獲得的專利等)復印件;

(5)公司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6)市場監管局備案的企業章程復印件;

(7)經第三方審計的上年度企業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8)商業計劃書、獲得創業投資的證明文件(投資協議及進賬單)。

2.科技創新領軍人才

(1)《房山區“聚源計劃”人才申報書(科技創新領軍人才)》及匯總表;

(2)個人資質證明(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

(3)所獲國內外榮譽證書復印件或獎項證明復印件;

(4)個人最終學歷證書、職稱證書復印件;

(5)知識產權權屬證明(獲得的專利等)復印件;

(6)與所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

(7)個人年薪完稅證明及股權期權證明等材料復印件;

(8)上年度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復印件(可在繳納地人社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官方網站查閱打印,須體現繳納單位名稱);

(9)主持國內外重點科研項目、關鍵技術應用項目的證明材料(如沒有,可不提供);

(10)所在公司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11)市場監管局備案的企業章程復印件;

(12)經第三方審計的上年度企業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13)非上市企業的最后一輪融資協議及資金進帳單復印件(如無融資,可不提供)。

3.科技服務領軍人才

(1)《房山區“聚源計劃”人才申報書(科技服務領軍人才)》及匯總表;

(2)個人資質證明(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

(3)與所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

(4)擔任機構負責人的證明文件復印件;

(5)近三年的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復印件(可在繳納地人社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官方網站查閱打印,須體現繳納單位名稱);

(6)機構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7)經第三方審計的上年度企業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復印件;

(8)孵化機構負責人須提交近三年所孵化企業的證明材料(所孵化企業名錄、孵化合同或經被服務企業確認蓋章的服務證明);技術轉移機構、技術交易市場、科技條件平臺等機構主要負責人及技術經理人須提供近三年技術交易合同及資金進帳證明;知識產權和技術標準運營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科技服務機構主要負責人須提供近三年典型案例證明材料。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主要負責人須提交為房山區企事業單位引進博士或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人才的證明材料(所服務單位名錄、人才引進名錄、服務合同或經被服務單位確認蓋章的服務證明)。

4.文旅融合領軍人才

(1)《房山區“聚源計劃”人才申報書(文旅融合領軍人才)》及匯總表;

(2)個人資質證明(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

(3)個人年薪完稅證明復印件;

(4)與所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

(5)上年度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復印件(可在繳納地人社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官方網站查閱打印,須體現繳納單位名稱);

(6)所在單位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7)市場監管局備案的企業章程復印件;

(8)經第三方審計的上年度企業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9)主導投資或運營大型文旅融合項目,需提交近五年在房山區投資或運營文旅融合項目的合作協議書、項目規劃方案、投資相關的銀行支出憑證、發票;

(10)打造文化產業重要平臺,建設和運營北京市級以上重點文化產業園區,需提交獲評市級以上重點文化產業園區證書復印件;主持建設國家文化產業創新工程、北京市級以上文化產業重大項目,需提交項目可行性報告及相關批復復印件;投資建設服務文化產業發展的創新創業孵化基地,需提交入孵企業名錄、孵化合同或經被服務企業確認蓋章的服務證明。

5.金融領軍人才

(1)《房山區“聚源計劃”人才申報書(金融領軍人才)》及匯總表;

(2)個人資質證明(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

(3)所獲國內外榮譽證書或獎項證明復印件;

(4)與所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

(5)上年度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復印件(可在繳納地人社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官方網站查閱打印,須體現繳納單位名稱);

(6)所在單位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7)市場監管局備案的企業章程復印件;

(8)經第三方審計的上年度機構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9)持牌金融機構(法人機構)、“7+4”類地方金融組織(法人機構)申報人需提交任職證明(含社保證明);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申報人需提交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進行管理人登記、產品備案及所投項目材料(投資協議或工商證明文件)復印件。

6.商業服務領軍人才

(1)《房山區“聚源計劃”人才申報書(商業服務領軍人才)》及匯總表;

(2)個人資質證明(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

(3)與所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

(4)個人年薪完稅證明復印件;

(5)上年度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復印件(可在繳納地人社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官方網站查閱打印,須體現繳納單位名稱);

(6)所在單位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7)市場監管局備案的企業章程復印件;

(8)經第三方審計的上年度企業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9)主導投資或運營大型商業項目,需提交近五年在房山區商業服務領域的合作協議書、項目實施方案、投資相關的銀行支出憑證、發票等;外經貿企業入資房山區的需提交2022年度實際入資合同協議及憑證。

7. 教育領軍人才

(1)《房山區“聚源計劃”人才申報書(教育領軍人才)》及匯總表;

(2)個人資質證明(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

(3)所獲榮譽證書或獎項證明復印件;

(4)個人最終學歷證書、職稱證書復印件;

(5)與所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

(6)上年度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復印件(可在繳納地人社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官方網站查閱打印,須體現繳納單位名稱);

(7)具有全國教育系統先進集體3年及以上校長任職經歷、或3年及以上省級重點(示范)學校校長任職經歷,需提交任職證明或公示公告。

8. 衛生健康領軍人才

(1)《房山區“聚源計劃”人才申報書(衛生健康領軍人才)》及匯總表;

(2)個人資質證明(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

(3)所獲榮譽證書或獎項證明復印件;

(4)個人最終學歷證書、職稱證書復印件;

(5)與所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

(6)上年度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復印件(可在繳納地人社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官方網站查閱打印,須體現繳納單位名稱);

(7)承擔國家、省級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項目,或國家、省部級重點科研項目課題的批復、可行性報告、結項意見等證明材料復印件。

(8)受聘為知名醫學高校、科研院所或醫療機構教授、專家、導師等聘任證書復印件。

9. 高技能領軍人才

(1)《房山區“聚源計劃”人才申報書(高技能領軍人才)》及匯總表;

(2)個人資質證明(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

(3)所獲榮譽證書或獎項證明復印件;

(4)個人職業資格證書或技能等級認定證書復印件;

(5)與所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

(6)上年度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復印件(可在繳納地人社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官方網站查閱打印,須體現繳納單位名稱)。

》》北京房山聚源計劃人才申報條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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