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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聚焦!有哪些情況交警可以扣車

2023-04-07 13:05:18 來源 : 法務網

一、

有哪些情況交警可以扣車

有下列情況交警可以扣車:


(相關資料圖)

1.對交通事故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收集證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

2.未懸掛車牌就上路的;

3.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的;

4.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等等。

二、

扣車可以不給嗎?

扣車不可以不給。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非機動車,應當當場出具憑證,并告知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被扣留的車輛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來接受處理,并且經公告三個月仍不來接受處理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

三、

交警隊扣押車輛的期限是多長

找法網提醒,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鑒定機構確定檢驗、鑒定完成的期限,確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超過三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一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鑒定機構確定檢驗、鑒定完成的期限,確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超過三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八條,自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

因扣留車輛發生的費用由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當事人領取,當事人逾期未領取產生的停車費用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經通知當事人三十日后不領取的車輛,經公告三個月仍不領取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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