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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是大官,打死你活該”,大連交警被活活打死,竟無人敢做證

2023-08-31 11:28:25 來源 : 韓玥故事集

“我爸是大官,打死你也活該!”


【資料圖】

在說出這句話后,氣焰囂張的高官之子便帶著打手,將交警活活毆打致死。

因為懼怕權勢,哪怕他已經被抓捕歸案,還是沒有人敢站出來為死去的交警作證。

此人的高官老爸究竟是誰?他最終又是否真的得到了懲罰?

一、當街襲警的高官之子

2011年5月1日,盡管正值五一小長假,但身為交警的史英才也不能閑下來。

吃過早飯后,生怕遲到的史英才只來得及抱了下年幼的女兒,便匆忙地離開了家。

由于假期人流量激增,整個上午史英才和同事付建瑋幾乎沒有休息過一次,方才將擠成一團的路段疏通開來。

可就在他們打算歇口氣的時候,一輛白色轎車突然從車流中殺了出來,不僅嚴重違反了交通規則,還一連與好幾名路人堪堪擦肩而過。

見狀,付建瑋連忙上前阻攔,可這轎車卻跟沒看到他一樣,繼續踩著油門直沖而來。

直到撞到了付建瑋的小腿,轎車車主才踩下剎車,不過他并不是為了道歉才停下的,而是為了好好教訓這個竟然敢“蹭到”他的后視鏡的交警。

還沒等付建瑋從地上站起來,這車主便揮舞起拳頭,對著他就是一通亂揍。

看到同事被打,史英才連忙走過來阻止他的暴行,奈何這年輕車主卻將他的話當作耳旁風,不僅沒有停下拳頭,反而還想要把他也一起揍了。

在一連警示三次仍然不起作用之后,史英才只好拿出電棍,強行制止了對方的行為。

可令他沒想到的是,直到這個時候車主還是十分囂張。

對著拿出證件的史英才,他憤怒地喊道:“我爸是大官,就算打死你,也是你活該!”

說完他就打起電話,喊來了一群氣勢洶洶的打手。

這些打手也沒管誰對誰錯,上來就將史英才打倒在地,并且將他圍起來狠狠進行毆打。

眼看事情已經發展到失控的地步了,付建瑋連忙喊來增援,可此時已經為時已晚。

盡管醫院進行了全力搶救,但史英才還是不幸犧牲了。

二、權力與正義的較量

得知史英才死亡的消息后,轎車車主表現得依然十分淡定,似乎是認為自己上面的人一定會保住自己。

那么,他到底是哪位高官的家屬呢?

轎車車主真名叫做韓方奕,案發時,他正在北京演藝學院學習,打算以后出來去演藝圈混混。

雖然喊著自己的老爸是高官,可韓方奕的父親只不過是一名商人,盡管家中有錢,但也沒到某某首富的地步。

他家唯一能和高官沾邊的,只有他今年才被提拔為某公安局副局長的叔叔。

只是盡管如此,想要為史英才討回公道,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當時帶著眾打手趕過來的是韓方奕的父親韓家敏和親戚周盛強,眼看兄弟落難,那叔叔局長自然無法袖手旁觀。

由于當時實施暴行的路段有著監控盲區,沒有物證能夠證明究竟是誰動的手,韓方奕和韓家敏父子便在法庭上推卸責任,將一切問題都推到了周盛強的身上。

一開始,韓氏父子希望周盛強能夠識趣一點,主動站出來認罪,可周盛強也不是傻的。

他雖然跟著韓家人討生活,但富貴哪有自己的命重要?

當街打死交警可是不輕的罪名,就算扛下所有罪名后能拿到不菲的錢財,自己估計也是沒是命花了。

眼看周盛強不上道,拒不承認自己才是真正的主謀,韓氏父子只好轉變策略,試圖將史英才的死因歸結到心臟病的身上。

但要知道的是,史英才的身體一向非常健康,沒可能會突然在倒地不起的短暫時間內患上心臟病。

不過雖然韓氏父子的說法都靠不住,由于缺少強有力的證據,他們還是沒有被真正的判罪。

為了盡快給兒子討回公道,史英才的家人選擇走上街頭,懇求當時圍在附近的人們出面作證。

然而讓人心寒的是,圍觀者有那么多,愿意出來作證的,卻沒有一個。

三、審判之錘的下落

其實他們的選擇也是可以理解的,畢竟大家都是普通老百姓,誰愿意主動去和高官們硬碰硬呢?

只是我們可以理解,卻無法接受。

史英才是為了維護正義,履行職責才失去了生命,如果他不能得到公道,世間還何談正義呢?

無奈之下,史英才的父母和妻女相互攙扶著來到案發的街道上,挨家挨戶地敲門懇求,公訴人也多次上門,為民眾們做工作。

一段時間后,終于有人無法再忍受良心的苛責,主動站出來作證。

而有了第一個,第二個、第三個……目擊證人們紛紛挺身而出,還原了當時的經過。

在多方證據的證明下,就算韓方奕的家人拿出再多的金錢,他的叔叔動用了再多的人脈,也終究是沒能保得住他。

2012年四月份,法院下達了最終判決:

韓方奕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韓家敏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周盛強被判處無期徒刑。

犯罪者終究是沒有逃過法律的制裁,需要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價。

不過令人難以接受的是,盡管打人的韓方奕被判處了死刑,但由于在緩刑期間表現良好,他被改判為無期徒刑。

此后經過種種周折,最終,他只需要服刑二十五年,便能徹底自由。

要知道因為家中頂梁柱的離世,史英才的家庭可謂是支離破碎。

十個月大的女兒沒了父親,剛剛生產不久、正處于虛弱期的妻子失去了丈夫,年邁的史父史母失去了兒子。

可到了最后,殺人者卻能夠逃避死亡的懲罰,這是多么難以令人接受的事情。

四、對于襲警罪的分析

人民警察活躍在一線,維護著公共秩序,保護著公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然而囂張至極的韓方奕不僅沒有對這些在法定節假日依然堅守崗位的公安民警表現出應有的尊重,反而糾集幾個混混一起悍然襲警,并且將民警史英才圍毆致死,其所作所為令人憤慨。

襲警即襲擊人民警察,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司法解釋來看,不法分子使用暴力或者是其他非法手段對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進行襲擊,應當對其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如果嚴重危及人民警察人身安全的,則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是法律對于人民警察的保護。很多人都好奇,對于那些面向社會招聘的,非人民警察身份的警務輔助人員,即輔警,他們適用于法律對人民警察的保護嗎?

在日常的執法活動中,這些警務輔助人員通常會跟隨人民警察一同執行任務,很少作為輔警單獨處理一些執法工作,但是也難免會存在這樣的情況。如果這些警務輔助人員在單獨后者是與人民警察一起遭受暴力襲擊,在司法實踐中會怎樣進行處理呢?

根據相關法律解釋,襲警罪中所規定的“人民警察”應當是指具有國家公務員身份的人民警察,而警務輔助人員是面向社會招聘的,為了維持公安機關運轉和協助人民警察進行執法輔助的非人民警察身份,并非是襲警罪中所指代的人民警察身份。

因此,如果是警務輔助人員在單獨執行工作時遭遇到不法分子的暴力襲擊,并不能以襲警罪對該不法分子進行懲處。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單獨工作時被襲擊才不能以襲警罪對不法分子做出懲處。

如果警務輔助人員是在人民警察的管理帶領和監督之下開展的輔助性工作,此時,應當對其認定為人民警察執法行為的依附,屬于人民警察的執法共同體。這個時候,不管是該警務輔助人員單獨遇到不法分子的暴力襲擊,還是和人民警察共同遭受不法侵害,都應當認定為襲警罪。

需要注意的是,本案發生時間為2011年,而我國相關法律正式明確襲警罪,是在2021年3月1日才開始實施的,因此并不能以襲警罪對韓方奕等人進行懲處,而是以故意傷害罪對其罪行進行定罪,這也是為什么明明被圍毆致死的是警察,卻依然沒有將其定襲警罪的原因。

最終,經過人民法院的審理,將韓方奕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其父韓家敏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韓方奕的保鏢周盛強也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且對史英才的家屬進行了59.7萬元賠償。

可惜這些犯罪份子的伏法并不能緩解史英才的家屬失去親人的傷痛。

五、結語

所謂人如其名,作為交警,史英才無疑是優秀的。

多年間,他屢次被評為優秀公務員,獲得過眾多嘉獎,理當受到民眾的尊敬。

在家庭中,有著兒子、父親、丈夫三個身份的史英才是必不可少的,在他去世之后,真不知他的妻女和父母該如何走出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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