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31 14:16:34 來源 : 光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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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8月28日訊 記者趙晨熙 8月28日,外國國家豁免法草案二審稿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
草案一審稿第一條規定了立法目的。有的意見提出,制定外國國家豁免法的目的是健全我國的外國國家豁免制度,明確我國法院對涉及外國國家及其財產民事案件的管轄,主要不是規定如何適用法律,建議對第一條中的有關表述再作研究。草案二審稿對有關立法目的的表述作了修改完善,規定,為了健全外國國家豁免制度,明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院對涉及外國國家及其財產民事案件的管轄,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國家主權,促進對外友好交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草案一審稿第七條第二款列舉了不適用國家豁免的商業活動情形。有的單位建議,在商業活動中增加“借貸”行為。對此,草案二審稿予以采納。
草案一審稿第十九條第二款規定,“本法規定不影響外國國家元首、政府首腦、外交部長及其他具有同等身份官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享有的特權與豁免。”有的部門、專家提出,在國際交往中,國家元首、政府首腦、外交部長等享有的特權與豁免主要依據國際習慣,建議進一步明確。草案二審稿采納了這一建議,規定,本法規定不影響外國國家元首、政府首腦、外交部長及其他具有同等身份官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以及國際習慣享有的特權與豁免。
來源:法治日報-法治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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