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09 07:39:25 來源 : 問法
不服二審判決的民事申訴期限一般是6個月內,而刑事案件申訴沒有規定期限。法律快車提醒您,我國實行二審終審制度,也就是說當事人在對一審判決不服的時候可以提起上訴,就可以進行二審,二審之后就不能夠再上訴。但是,雖然說是不能上訴,卻可以進行申訴。這就應該向高級人民法院去申訴了。審判監督程序中的申訴它不同于上訴,它們兩者之間還是有很大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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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是指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重新審查的處理案件的一種訴訟請求。對于申訴刑事訴訟法沒有規定期限,但最新的司法解釋了申訴的期限一般為刑罰執行完畢6個月內。不服生效判決,可以申請再審,過了兩年的申請再審期限后,可以申訴。
二審發回重審一般六個月結案。二審程序中發回重審的情形:
1.原判決認定事實錯誤,或者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2.原判決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3.對當事人在第一審程序中已經提出的訴訟請求,原審人民法院未作審理、判決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發回重審。
4.必須參加訴訟的當事人或者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在第一審程序中未參加訴訟,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予以調解調解不成的,發回重審。
5.一審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上訴后,第二審人民法院認為應當判決離婚的,可以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與子女撫養、財產問題一并調解調解不成的,發回重審。
申訴是訴訟當事人或其他有關公民對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或裁定不服時,依法向法院或者檢察機關提出重新處理的要求。
1.刑事申訴由原審案件被告人、被害人、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原、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提出。
2.申訴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或原審的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向原審同級或上級人民檢察院提出。提出申訴時,應提交申訴狀一式三份。
3.申訴狀寫明申訴人的基本情況,即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住址。如果申訴人是刑事在押犯,應寫明現押處所,如果申訴人是被告人的辯護人、近親屬,或其他公民,應寫明被告人的基本情況及其同被告人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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